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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1月 17, 2016

香港新股上市分析:偉能集團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1608)

利好
  • 公司能夠利用自主系統設計及集成能力去設計、集成及銷售燃氣及燃柴油發動機式發電機組與發電系統;
  •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按2015年收益計,公司是全球領先的大型發電機組系統集成(SI)商之一,亦是亞洲功率輸出為800千瓦及以上的發電機組與發電系統最大的系統集成商,按2015年12月31日確認裝機容量計,亦是東南亞最大的私營燃氣發動機式分佈式發電站擁有人及營運商;
  •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於2015年,公司在分佈式發電市場(發電行業的小眾分支)經營業務,佔東南亞發電裝機總容量約11.8%;
  •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按2015年12月31日確認裝機容量計,是印尼及緬甸最大的私營燃氣分佈式發電站擁有人及營運商,分佈式發電站的裝機總容量為507.1兆瓦;
  • 截至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5月31日,公司的裝機容量分別為31.9兆瓦、165.9兆瓦、258.8兆瓦及300.9兆瓦,複合年增長率為184.8%;
  •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5月31日,假設分佈式發電站經營協議及承購協議並無終止,按所有分佈式發電站的合約容量乘以合約剩餘期限(按月計)計算,年終訂單為3,196兆瓦月、10,015兆瓦月、21,671兆瓦月及20,548兆瓦月,複合年增長率為160.4%;
  • 與中國中車及中技公司的合作關係相當穩固,而中國中車及中技公司深諳當地市況,增加甄選當地分包商的途經,公司因而能在投標前或回應客戶要求前迅速且可靠估計項目時間表和成本;
  • 2015年4月,公司與中國中車及中技公司訂立五年期電力項目共同開發協議,在中國政府的一帶一路沿線多個國家共同開發建造燃氣、燃柴油及燃HFO分佈式發電站,該協議覆蓋印尼、緬甸及孟加拉與非洲及拉丁美洲其他國家;
  • 截至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收益分別為5.75777億港元、9.29781億港元及12.12843億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約45.14%;
  • 截至2015年5月31日為止五個月及截至2016年5月31日為止五個月,收益分別為2.94872億港元及5.09011億港元,增長72.62%;
  • 截至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分別為970萬港元、1.207億港元、1.412億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約289.49%;
  • 集資淨額當中(1)約55%將於截至2018年底用於內部擴張、收購或成立合資企業,以發展及投資IBO業務的分佈式發電站、(2)約20%用於內部擴張、收購或成立合營企業以擴充SI業務,包括(a)截至2017年底,所得款項淨額約5%用於增加購買發動機及配套設備的預算;及(b)截至2018年底,所得款項淨額約15%用於(其中包括)(i)提高系統集成能力,(ii)增聘系統集成、銷售和服務員工,及(iii)研發熱電聯供和使用新型氣體進行發電、(3)約10%用於(a)擴建國內外辦事處及技術支持設施,及(b)加強SI及IBO業務於香港、中國、新加坡、印尼、孟加拉、緬甸及非洲等關鍵市場的地方實力、(4)約5%用於(i)與發動機供應商和世界著名的大學及研究機構開展研發合作、(ii)聘請外部顧問及工程設計公司、(iii)安裝新的測試台及實驗室、(iv)投資新的機械工具及計算機系統、(v)擴充自身的研發團隊、及(vi)購買軟件和專業技術以不斷提高發電系統性能及推出擴大發電系統的使用等新的研究活動,如(a)提升發電機組及發電系統的燃油效率、(b)提高熱量回收能力、(c)集成加熱及冷卻模塊,迎合更廣泛客戶需求、及(d)加強天然氣儲存及物流,達致更完整綜合的解決方案、及(5)約10%用作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全數用到主營業務裡頭;
  • 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00267)的全資附屬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的投資控股公司Next Admiral Limited擔任基石投資者,已同意按發售價認購等於(i)204,800,000股股份;及(ii)727,040,000港元除以發售價(不計及基石投資者就有關發售股份將支付的經紀佣金及稅費,且無論如何不應超過3.55港元)的相關數目股份,該等股份設有六個月禁售期;
利淡
  • SI業務受假期季節影響;
  • 面臨燃氣分佈式發電行業乃至整個發電行業的激烈競爭;
  • 天然氣及柴油供應及價格波動或會對發電機組、發電系統及分佈式發電站需求有不利影響;
  • 2015年及截至2016年5月31日為止五個月,總收益的79.4%及74.0%分別來自亞洲SI業務銷售,2015年總收益的9.0%、7.6%及3.8%分別來自位於印尼、孟加拉及緬甸的IBO業務分佈式發電站,截至2016年5月31日為止五個月,總收益的9.9%、7.5%及8.6%分別來自位於印尼、孟加拉及緬甸的IBO業務分佈式發電站於新興或其他海外市場管理業務會增加風險;
  • IBO業務的模式未必能持續;
  • 未必贏得IBO業務投標;
  • 依賴中技公司及其他工程總承包商及分包商為公司的分佈式發電站提供工程總承包服務;
  • 依賴少數製造商來提供發電機組、發電系統及分佈式發電站的關鍵組件;
  • 分佈式發電站數量有限,而發電站的最終承購商數量亦有限;
  • 跨國業務涉及匯兌和稅務風險;
  • 於2013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分別錄得淨流動負債8,462萬港元及2.79362億港元;
  • 截至2015年5月31日為止五個月及截至2016年5月31日為止五個月,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分別為2,950.7萬港元及2,806.3萬港元,下跌4.89%;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為1.41223億港元(折合每股溢利約港元),相當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招股區間(介於2.78-3.47港元)往績市盈率介於41.64-51.97倍;

財務比率(12/2013→12/2014→12/2015)

流動比率:0.85→0.75→1.11
速動比率:0.46→0.49→0.75

長期債項/股東權益:0.00%→51.03%→76.03%
總債項/股東權益:272.95%→232.86%→179.03%
總債項/資本運用:257.65%→113.44%→83.14%

股東權益回報率:8.39%→52.54%→26.18%
資本運用回報率:7.92%→25.59%→12.16%
總資產回報率:1.37%→7.56%→5.12%

經營利潤率:2.71%→15.16%→13.56%
稅前利潤率:2.71%→15.16%→13.56%
邊際利潤率:1.62%→12.99%→11.64%

存貨周轉率:2.60→3.12→2.15


附註:本文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貝沁才」交流室、編者及作者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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