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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9月 28, 2015

香港新股上市分析:浙江天潔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1527)

利好
  • 燃煤電廠產生大量污染物(包括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導致中國大陸大氣污染嚴重,空氣污染問題日益惡化;
  • 中國政府持續加大環保力度,實施更嚴格的環保政策;
  • 2014年2月,為進一步加強在主要大氣污染範疇實施空氣污染防治措施,中央政府宣佈將於2014年撥出人民幣100億元的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作為激勵措施,用於獎勵而非補貼淨化排放物的企業,以鼓勵企業升級或替代舊除塵器;
  • 根據宇博報告,以銷售總額計,公司是中國2014年除塵器的第三大製造商,而以出口銷售總額計,則為中國2014年除塵器的第四大出口商;
  • 擁有約18年的綜合大氣污染防治解決方案行業經驗;
  • 已在中國取得35項專利註冊(包括兩項發明專利及33項實用新型專利)和四項專利申請;
  • 已完成167個新安裝項目及64個升級或改造項目;
  • 已分別於2003年及2013年下半年開始向客戶提供脫硫及脫硝解決方案;
  • 自2005年以來,透過與海外企業的中國附屬公司(包括海外環境工程企業)訂約承接項目而擴展至越南、韓國、泰國、印尼、印度、智利、巴拿馬及俄羅斯等國家;
  • 截至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及截至2015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新合同的價值(即於指定期間訂立的合同總值)分別約為人民幣4.792億元、人民幣12.462億元、人民幣11.679億元及人民幣1.774億元,而於2015年3月31日,未完成合同額(指根據截至某一日期的未完成合同對有待完成工程合同總值的估計,假設表現符合合同條款)(包括適用增值稅)約為人民幣16.694億元;
  •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收益由2012年約人民幣5.53543億元增加到2013年約人民幣5.94058億元,並進一步增至2014年約人民幣7.81905億元,複合年增長率約18.85%,而截至2014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及2015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收益分別約人民幣1.37471億元及人民幣1.56645億元;
  •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溢利由2012年約人民幣2,089.5萬元增加到2013年約人民幣2,583.3萬元,並進一步增至2014年約人民幣7,418.9萬元,複合年增長率約67.32%,而截至2014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及2015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溢利則分別約人民幣573.4萬元及人民幣1,514萬元;
  • 是次集資所得款項淨額當中約26.1%將用於收購能夠促進擴張策略的潛在合適公司及業務,如擁有強大的研發、製造及銷售能力的公司以及可進入新市場及確立當地客戶關係以補充現有業務的公司、約9.0%所得款項淨額將用於興建新疆省吐魯番市的新生產設施、購買相關機器及招募員工、約8.0%將用於提升研發能力、約1.5%將用於擴大銷售及營銷團隊、進行更多的營銷活動,透過多種方式(如行業雜誌及參加中國及海外的行業相關展覽及展會)以提高品牌在中國及海外的知名度、約19.6%將用於購買新項目的原材料、及約9.7%將用於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大部份金額用到主營業務裡頭;
  • 從事基金及資產管理業務服務、並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准進行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的凱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擔任基石投資者,認購總額2,000萬港元的發售股份,該等股份設有六個月禁售期;
利淡
  • 是次集資所得款項淨額當中約26.1%將用於償還現有銀行借款;
  • 中國大陸的短期經濟有下行風險;
  • 行業競爭激烈;
  • 大部分收益來自提供大氣污染防治解決方案,其需求倚重中國政府的大氣污染防治政策,並非公司所能控制;
  • 收益顯著來自向發電行業提供大氣污染防治解決方案,其佔截至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以及截至2015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總收益分別約88.4%、83.6%、86.7%及89.4%,但發電行業具有週期性,始終有發展放緩的時刻;
  • 大部分收益來自固定價格合同,根據該等合同,須按固定合同價執行項目,因此可能無法收回任何超支成本;
  • 截至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2月31日為止三個財年以及截至2015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原材料成本分別佔銷售成本約81.3%、79.7%、69.6%及74.1%,面臨與原材料及零部件價格波動有關的風險;
  • 中國內地製造業工人的平均工資最近有所增長;
  • 存在客戶延遲支付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的可能性;
  • 大氣污染防治系統的產品壽命約為30年,平均更換週期較長;
  • 持續把握、預測及適應市場趨勢,開發或採納具競爭力的技術以及利用技術創新,並將其融入至產品及服務開發中殊不容易;
  • 海外擴展計劃將引起匯兌風險;
  • 須承受產品責任的風險;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錄得經營活動現金流出淨額約人民幣1.05億元;
  • 根據截至2014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截至2014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及截至2015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持續經營業務收益分別為人民幣7.81905億元、人民幣1.37471億元及人民幣1.56645億元,從而簡略推算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持續經營業務收益為人民幣8.9096億元(=人民幣7.81905億元x人民幣1.56645億元 / 人民幣1.37471億元),再乘以截至2015年3月31日為止三個月的溢利率約9.67%,進而粗略地推算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持續經營業務的溢利為人民幣8,611.3萬元(=人民幣8.9096億元x9.67%,折合每股溢利約人民幣0.6379元),相當於2015財年招股區間預測市盈率介於14.24-20.25倍,作價不吸引;

財務比率(12/2012→12/2013→12/2014)

流動比率:1.25→1.23→1.17
速動比率:1.17→1.15→1.12

長期債項/股東權益:0.00%→0.00%→0.00%
總債項/股東權益:64.49%→63.72%→71.86%
總債項/資本運用:64.49%→63.72%→71.86%

股東權益回報率:13.89%→11.93%→30.81%
資本運用回報率:13.89%→11.93%→30.81%
總資產回報率:4.08%→3.33%→8.16%

經營利潤率:4.94%→5.90%→12.81%
稅前利潤率:4.94%→5.90%→12.81%
邊際利潤率:4.79%→4.35%→9.49%

存貨周轉率:14.25→13.56→23.78


附註:本文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貝沁才」交流室、編者及作者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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